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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1 / 2)





  细雨不知道她的好主子正奇怪她怎么没死成,温柔又细致地替明夷扣上钮袢,放柔了嗓音道:“小姐只怕是睡得迷糊了,不如我叫厨房煮一壶奶茶来,又提神又暖和。”

  “行吧,记得用锡兰的红茶煮,多加奶!”想了想,陆明夷按着以前的老习惯吩咐道。她的性子是不大爱钻牛角尖的,不管是做梦也好,回魂也罢,且往下瞧。

  “是是是,四小姐的口味婢子可是牢记在心不敢忘呢!”细雨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打开了衣橱:“晚上的宴会小姐想穿什么?是旗袍还是洋装?不如趁现在挑好了,我先熨一熨。”

  人靠衣装马靠鞍,提到衣裳,陆明夷的眼睛亮了起来。家道中落后,她曾过了好几年狼狈日子,最落魄时一身竹布长衫从靛蓝洗到白,里里外外打满了布丁。等做了梳头娘姨,为着方便做事,也只能选些蓝白灰的颜色。

  女人的天性都是爱俏的,陆明夷兴致勃勃地跳下床:“我自个来选!”

  “小祖宗,好歹把拖鞋穿上啊!”细雨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虽说有地毯,可眼下已是深秋节气。一个不当心着了凉,那可不是玩的。

  陆明夷满不在乎地瞟了眼自己光溜溜的脚丫子,哪里就这么金贵了。那时候帮人洗衣服,一个冬天下来手脚上裂得都是口子。开始还抹些蛤蜊油,后来习惯也就好了。

  三两下蹦到了衣橱前,陆四小姐好奇地探头看去,只见里头长衫,短裙,马甲,斗篷,可说应有尽有。

  “样子都老得很,就没有新做的衣裳吗?”提着一件丁香色印花缎旗袍的下摆,陆明夷挑剔地摇了摇头。袖子是连肩的,腰身也很直板。既显不出线条,也衬得人不够精神,活像是十来年前的款式。

  细雨被她问得简直不明所以,这位小姐向来追求时髦,衣橱里从不存隔年的衣服,如今怎么嫌弃起来。思来想去只能认为明夷大概是穿腻了长衫,便指着一件洋红色英国绸连衣裙道:“这件料子是大少爷生日时挑的,裁缝刚赶着做好送来,小姐一次还没上过身呢!”

  大少爷的生日?看着那条眼熟的裙子,陆明夷的脑子里似乎划过了什么东西。她微微眯起眼睛:“细雨,你刚才是不是说晚上有宴会,什么宴会?”

  这位主子素来就是这样漫不经心,细雨也是无奈:“小姐怎么又忘了,今儿大少爷去火车站迎接的那位次长,晚上要在国际饭店大请客。听说满上海的名流都要去,老爷手里这份帖子可是天大的……”

  面子两个字还没出口,陆明夷的脸色已经变了。原本透着红润的血色完全消失不见,整张小脸白得跟初雪一样。叫细雨不由心头一惊,她并没说什么特别的话,怎么倒像是被吓着了。

  “四小姐?”她又试探着唤了一句,原本僵立着的陆明夷突然动了。她的脸色依旧惨白,黑黝黝的眼睛却放出光来,一阵风似地向门外跑去。

  这变故来得太猝不及防,细雨还在寻思自己哪一节把小姐说恼了,哪里想到她说跑就跑,反而张口结舌呆在了原地。

  陆家以诗书礼乐传家,主人谦和有礼,仆役安守本分。忽然见到四小姐一身睡裙,只披着件外套就赤着脚跑下楼来。往来的听差、老妈子们简直快把眼珠瞪出来了,竟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拦一拦。

  就这么着,等细雨反应过来追到大门口,哪里还有她的踪迹。

  此时的陆明夷正一路狂奔,她从不知道自己还能跑得这样快法。脚下一阵火辣辣的疼,风刮在身上也是遍体生凉,此时充斥在她脑子里的,只有一个念头:必须立即找到大哥!

  陆益谦是陆家的长子,也是独子。虽然生在富贵窝中,却不像一般纨绔子弟只知道花天酒地。受父亲影响,他在美国的大学攻读经济,并取得了硕士学位,归国后即被委以重任。众人都觉得以他的晋升速度,陆家以后说不得要出一位内阁成员。可就是这样一个才华出众的男子,却没能活过三十岁。

  陆明夷记得非常清楚,那是大哥二十九岁生辰后的一个礼拜日,全家都打扮得很是郑重,准备去赴晚宴。临出门前,父亲接到了一个电话。没人知道那里头说的什么,只知道他失手砸了一个平日最喜欢的钧窑茶盅,随后就出门了。

  母亲强自镇静地吩咐开饭,大嫂看样子想问什么最终忍了回去,全家都笼罩在一股不安的气氛中。她穿着那件新做的洋红色裙子,在家里等啊等啊,最终等来了盛着大哥尸首的楠木棺材。

  大哥是在火车站遇害的,据说刺客的目标原本是南京来的财政部次长,可那一枪却打偏了。

  从此以后,陆明夷常常回想起那一天。一向最疼爱她的哥哥,再也不会亲昵地点着她的额头,拿着各种糖果哄她。母亲一夜白头,父亲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弱下去,陆家正是从此揭开了败落的帷幕。

  陆明夷不知道冥冥中是什么力量,居然让她回到了十五年前。但此刻的她发自内心地感谢满天神佛,只要大哥能得救,哪怕当场让她回去遭受烈火焚身也是值了!

  不得不说,陆明夷的决心很大,意志也极其坚定,可惜唯独漏算的是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身体。如今的她可不是那个混迹过市井,经摔耐打的梳头娘姨;而是年方十七,身娇肉贵的陆家四小姐。

  还没跑出半里路,一双纤纤玉足已经被石子划了好几道口子。几缕鲜红沾在白皙的脚趾上,格外触目惊心。看着正在流血的脚,陆明夷那被热血冲昏了的头脑,总算开始了理智地思考。

  这么光脚跑出门确实太不明智了,肉体受罪不说,此地离火车站可不是一点半点的距离。陆明夷扶着马路边的梧桐树,龇牙咧嘴地想着。

  要是放在上辈子的此时,她连路都不认识。如今道路倒是挺熟,可光靠两条腿走去,只怕黄花菜也凉了。要想坐电车或洋车,口袋里又一个钱没有。真是进退两难!

  陆明夷的脑子其实很灵活,早在其他梳头娘姨还守着老皇历时,她就学会了使用电烫机。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她就明白凭一己之力去火车站拦人是靠不住的。就算有钱傍身,她也不知道车队几点去接人,更难以突破车站的重重守卫。

  反正她的目标并不是抓住那个刺客,既然如此,倒不如让大哥自己送上门来?想起两条街外那家烟纸店,陆明夷当即有了主意。

  第3章 歪门邪道

  自古以来,人分三六九等,行业亦有高低贵贱之别。正经营生分士农工商,外八行则有风马雁雀。

  士农工商大家都明白,这风马雁雀熟悉的人就不多了。只因其中多是犯禁的勾当,惟有江湖中人才略知一二。

  就好比这家玲珑烟纸店,若不说明,谁又知道它其实是风字门中的一个联络站呢?陆明夷有些感慨地看着那块白底黑字的招牌,掉漆的木头柜台上堆满了肥皂、草纸、牙粉等物,门楣上挂着个铜风铃,与十五年后几乎没什么分别。

  说到风门,乃是在外八行中排名第一的势力。分把风、探风、贩风、放风、跟风……凡是打探情报、贩卖消息,乃至护院保镖,线人卧底,皆属风字号。

  风,看不见,摸不着,却无处不在。魏五曾极慎重地嘱咐她,以后若是遇上难事就来找他,就算刀山火海也必定达成。

  上辈子没用上的这份人情,如今便算她提前支取了吧!陆明夷原本有些犹豫的神情变得坚定起来,径直走到柜台前。

  只见那店面甚小,生意也很冷清,只有一个山羊胡子老头正抽旱烟。四下一打量,陆明夷招呼道:“掌柜的,有买卖上门了!”

  “想买些什么,柜面上只管挑。”听见有人问话,老头仍是一动不动,半眯着眼睛吞云吐雾。

  就凭他这个懒散模样,要真是规规矩矩做生意,只怕这间小店早就垮了。陆明夷将手在隔板上轻叩了两下,半挑起眉道:“我要的东西柜上没有,需问过掌穴!”

  掌穴是外八行对领袖者的调侃,用在此处就是问主事的人何在。老头睁开一双混浊的眼睛,将信将疑地把陆明夷从头打量了一遍,似乎不大相信年轻轻的姑娘家口中能说出这样话来:“掌穴好见,却不知道是哪位老合从中介绍?”

  这是要盘问她的根底了,可惜当初那位风门大掌事如今也不知在哪个地界混着,就算拉了来,只怕人家也不认得她。陆明夷心思电转间,脸上仍是不慌不忙:“地有九州,水分三江。既然奔流总到海,何必回头追故乡。”

  行走江湖,各有各的前因,不愿意透露身份的老头见得多了。只是这位姐儿一看就是富人家的女眷,他倒有些摸不清路数:“既是同道中人,搭把手也是应当的。如今世道不好。杵门子虽多,别卯喽!”

  这话的意思是问她到底要做什么买卖,怕牵涉到官府。陆明夷笑着褪下手上一只金镶猫眼石镯子,轻推过去:“祖师爷留下一饭碗,水有水做,火有火做。我这单买卖,准能火穴大转。”

  水穷火富,那镯子是用金丝编成的,只那颗南洋来的金绿猫眼石,最少也值六七百,可不是火穴大转。老头的眼只往上头一瞥,登时精光大盛,恭敬地打了个千:“此处不方便,请进内堂说话!”

  这边正盘道的时候,陆家早已经翻了天。陆明夷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出门的,细雨就是有那个心也没那个胆子替她瞒着。

  消息传到上房,陆太太就是眼前一黑。她这辈子只得一双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向来当作掌上明珠,怎么料到会出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