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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1 / 2)





  “萤火虫?”被拉着的荀岏一脸迷茫, 显然不知道夏东篱说的是什么,而他更不明白的是夏东篱为何表现得这么兴奋。

  也不怪他对这个名词那么陌生,实在是因为这种昆虫已经随着社会发现渐渐淡出了华国人民的生活中, 不少新时代的年轻人更是只闻其名未见其身。

  夏东篱也是无缘得见的其中一员。

  城市发展得太快,而适合萤火虫生长的溪流和密林对于一线城市来说太过于奢侈。

  夜里的照明景观灯源扰乱了萤火虫寻找爱侣的道路,坚硬的水泥地阻碍了幼虫出土, 环境污染将这种对环境要求极为苛刻的昆虫逼入深山。

  而随着山里的景区也被开发, 最终使得它们的名字只能出现在歌谣之中。

  天上星星, 地上荧虫。

  若不是当年他缩在被窝里装睡实则眯着眼跟着父母看香港电影时候曾经听到过这首歌, 他可能也不知道萤火虫究竟是什么模样。

  但这也造成了一个小乌龙, 东篱小朋友在幼儿园学习这首歌的国语版《虫儿飞》时, 当场满地打滚地说着这首歌唱错了, 还认认真真用不标准的粤语给老师唱了一遍其原版歌曲《一对对》。

  于是当天夏妈妈来接孩子的时候就被老师拉下教育了一通给小朋友看爱情电影的弊端,这件事也成为了夏爸爸说服夏妈妈让夏东篱一个崽自己睡的强大佐证……

  嗯……一不当心回想起悲惨童年的夏东篱摇了摇头,在荀岏疑惑的视线中打开手机搜索萤火虫的照片,然后递给了他。

  “就是这个, 很漂亮吧?”

  荀岏接过来一看, 手机屏幕上是他熟悉的幽静森林,而不熟悉的是被点点萤光照亮的森林小道。

  他从未见过这么明媚的颜色,这令他想到了某个夜晚他和阿东一起站在屋顶看向小村子时候的场景。

  那从家家户户透出的暖黄色灯光, 就像这些黄色的小光点, 温暖又柔和地点亮了冰冷的夜色。

  青年的唇角不由微微扬起, 他将手机抵还给兴奋的夏东篱,眉眼柔和:“很漂亮。”

  得到肯定的夏东篱顿时笑眯了眼, 他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 忙拉了他一下:“小岏, 你快去穿上长裤。”

  “嗯?”

  “看萤火虫要晚上进去森林, 萤火虫很敏感,所以我们不能撒驱蚊液,不穿长衣长裤的话会成为蚊子的晚餐的,衣服我给你拿,裤子你找一条束脚踝的。”

  “对了,记得穿旅游鞋,不能穿凉鞋哦!”夏东篱匆匆解释道,他将人推到房间去翻衣服,自己则是翻箱倒柜找出了帐篷原先配置的露营灯抓紧时间充电。

  这种灯当初还是他和大米一起去参加狗狗露营俱乐部的时候买的,是手提挂顶两用式的充电led灯。

  因为当初是露营用,夏东篱买的是黄光灯,又有十级调光,调到弱档的话光线柔和,应该不会惊到萤火虫,带到森林里去刚刚好。

  呃,当然,手电筒也是要带的,毕竟找萤火虫很重要,但安全更重要。虽然是临时起意,但夏东篱还是查了下傍晚上山的注意指南并且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的。

  他翻出了两件冲锋衣去掉夹绒后套在了自己和荀岏身上,又往两人口袋里都塞了呼叫口哨和多功能工具刀,想了想,又丢进去了几块糖果和小瓶矿泉水。

  虽然这天气乍看之下穿冲锋衣有些热,但夜里上山水汽重,冲锋衣口袋多能装,还有反光条,穿上更安全些。

  最重要的是,夏东篱买的冲锋衣是有束口的,北方的森林虽然不像南方的昆虫那么多,但难免也有些小虫子,裤口袖口和下摆扎住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别看他准备得那么齐全,甚至连补充体力的零食都带了,事实上因为萤火虫出现的高峰时间是天刚黑的时候,所以他打算最多待到八点,找不到就下山,满打满算留在山上也就三个多小时。

  临走前,他又绕了一圈将荀岏的手机塞进了他衣服口袋,想了想,还是没带上大米,大米今天玩了一天已经累了,吃完饭就一直趴在狗窝里小憩,就不要打扰爱犬的休息啦。

  他将同样玩得很累的小狗崽往它怀里一揣,又摸了摸气定神闲躺在风口乘凉的的三儿那圆滚滚的狗脑袋,便锁上门出了家门。

  两人骑上了小三轮,踏着尚且明亮的天色一路向着白云山登山口驶去。

  二人是从上次采竹笋的山口上山,夏东篱顺便去找了下兔兔老师,想要问问哪吒那边的情况,不过兔兔老师依然不在自己的洞里。

  “这是去哪儿了……自从上次割牧草之后好像就没见过它了。”夏东篱嘀咕了句,倒也没多在意,反正三儿现在看起来已经适应了居家生活,和大米它们相处得也挺愉快的,工作也认真,老实说家里有这么一条战斗力爆表的狗狗夏东篱感觉还是很安心的。

  咳咳,尤其是在对方工资特别低的情况下,对比三儿的贡献,那些肉块什么的还真不算什么,更何况三儿现在也跟着大米开始吃起狗粮了。

  荀岏看了眼空荡荡的兔子窝,没说什么,他提着手电筒手里拿着赶蛇棍走在了前面,他们的目标是白云山里头的溪水流经之地。

  萤火虫有陆生和水生两种,但无论哪种都喜欢草木葱茏相对湿度比较高的地方,溪流、山涧、湖泊周围是最容易找到它们的地方。

  当然容易在这里与它们不期而遇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萤火虫幼虫的食物多半也生活于此。

  黄昏的山林十分热闹,夏东篱抬头看着飞鸟入林,踏着蝉在落日前最后的狂欢曲向山上攀登。

  白云山只是轻度开发,山林间基本没有正式的水泥路,只有村民们春天集体上山挖野菜时候留下的小径,偶尔还有些以前山民留下的用石头堆砌而成的小道。

  不过在经过植物的茂盛生长期后,这些道路也变得不那么明显了。

  但在最近,夏东篱家每天都要上山的羊群给他踩出了一条尚且不太明显的小道,虽然因为时间还短脚印还不是很明显,但是仔细看还是能分辨出它们活动的痕迹。两人现在正顺着这道被羊蹄踏出的痕迹向山上攀登。

  在这条道路的末端,有一片地势较为平坦的区域,那里是一小片有明显开垦痕迹农田和房舍聚落,当然,现在这儿已经没有人居住了,房屋只剩一小片残垣,田野中也长满了杂草。

  但平整过的田地以及开凿出的水利设施使得那儿成为了一个天然的草场。

  大米平时就是将羊群散放在这里的。

  羊群在曾经的田地里吃草,渴了就喝灌溉设施引来的山泉水,而三条汪则是在山民搭建的石屋中玩耍和歇息,偶尔还会利用地势玩追捕游戏。

  在跟着羊群上山并且发现这个地方后,夏东篱也非常惊奇,他立刻拍照去问了小李助理,生怕侵占了私人用地。

  不过小李助理查阅了当地文献后得知,那里其实是在战乱时代退居山上的先人所居。这些人在战争结束后他们接受当地政府的邀请已经下山,山上的旧屋自然就完全废弃了。

  因为时间过去得太久,现在小锦村人知道这块区域的人也不多,也亏大米能把这地方找出来,要知道当年先人为了避免敌人找到还是藏得相当隐蔽的咧。

  既然是废弃的区域,他自然可以安心使用啦!

  对于四条腿的小动物们能够轻松翻阅的道路对人类来说却不是轻松事,在不规整的道路上需要花费更多的力气稳住中心,夏东篱走得有些吃力,于是他只能边走边和荀岏聊天分散注意力。

  “羊群的破坏力还是挺厉害的,这还是大米每天只带着它们走一次的情况下,路都被踩出来了。”

  “下次给它们换一条路线?”

  对比已经开始急促喘气的夏东篱,承担了更多的开道以及认路任务的荀岏反而要轻松许多,此刻他声音都不带喘的。

  夏东篱想了想后点头,也不管他能不能看到接着说道:“先换一条吧,稍微绕点原路也行,然后我们过几天在下雨前往这里撒点杂草种子,杂草长得快,下了雨之后就能把路重新长起来,否则光秃秃的好难看。”

  他拉着荀岏的手一个借力跨上了一个小土丘,擦了擦汗后继续道:“现在不弄等地被踩实了估计就更难处理了。”

  别看小黑脸们长得可爱,但它们可是肉羊,一头就得百八十斤,这样来回走很轻易得就能把土地夯实。

  土层一旦夯实了再怎么撒种子可都没法发芽了,到那时候整治起来只会更难。

  顺便说一句,现在羊群吃草的那块区域夏东篱隔一段时间都会去撒种子,虽然种子被鸟雀也吃掉了一部分,但发芽的也不少。

  而且那儿地方大,20头羊散下去破坏力倒不是很大,至今还没有斑秃的痕迹。

  荀岏应了一声,没有松开手,拉着夏东篱就向前方走去,夏东篱一愣,看了看自己被握住的手,又看了看前头的荀岏,嘴唇动了动但最后没吭声,只是默默的跟着走。

  原本交谈的声音没了,林子里的声音就更加明显。

  随着夜幕降临,竹蛉和蟋蟀接过了鸣虫的重任将蝉换下,不过比起蝉那堪比噪音的大合唱来说,它们的叫声就可爱多了,一般都是独唱。

  夏东篱还听到了零散的蛙鸣,不过并不明显,雨后才是蛙们的主场,现在估计都忙着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