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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四十四章 肝胆裂,鬓如霜(2 / 2)

砰。

枪响了。

在这个国家只要枪声一响就证明着进入了倒计时。

而饶勇,在如此短距离内别说拿着警枪,手里拿着的即便是把火铳,他也有把握打中戚威假如,没有任何干扰的话。

偏偏,事与愿违。

虎王就是比饶勇快,没有玄幻里写的那么风驰电掣,可厉歌双手握住桌子当场掀起,桌面上的盘子噼啪落地和小鲁的身体‘空’一声摔倒之音传出,饶勇下意识的看了厉歌方向一眼。

就这一眼,就这一眼没盯住准星导致了最坏的结果发生,子弹旋转着带动气悬于戚威耳边擦过,‘啪’的一声,戚威身后的玻璃被撞飞了一大块,子弹斜着牵动窗帘钻入窗外

呜。

窗外的秋风顺着窗户缺口灌入,尽是萧瑟,再看戚威的脸,一道深深的血痕正在往外淌血。血至嘴边,戚威深处长长的舌头舔了一下,那享受的表情让人觉得这个混蛋一定是个变态。

“有点咸。”他又笑了,戚威这个胖子身上总是萦绕着一股黑雾,雾气昭昭下,是已经彻底腐烂的灵魂。

孟阳呢?

才拽出刀。

他带的刀不是什么好刀,是一把折叠刀,十几年前非常流行,该刀有‘八两半’之称。但,孟阳掰开折叠刀却怎么也下不去手了,他看出来了,眼前这个男人一定是警察!

不是警察,敢在海市闹市区开枪么?

在这开枪,出了小区门连三十米都走不出去就得让人按在那,一条街外可就是刑侦一支队,五分钟车程外是市局,在往西,是武警大队。

最关键的是,孟阳看到了饶勇手枪上的枪号,道上的人即便手里捏着警枪第一个选择也是戳掉枪号,为的是不引人注目。可眼前这个人没有这么干,这要不是警察,那他就是找死,这一把枪,很可能连着一名警察的命。

“威爷,你先走!”

孟阳说话了,他等的就是戚威经过自己身边的一刻。

别人不了解戚威可孟阳了解,好不容易混到这个组织核心位置的他知道戚威身上不光有枪,还有两颗美式防御型手雷,这两颗手雷要是炸了,满屋子气浪里飞的都是弹片,到时候,一个都活不了。

蝼蚁尚且偷生,谁不想活着?

他想的是,等戚威经过自己身边,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时候将其扑倒,只要把双手按住,他相信眼前这个人能分辨得出情况的抬手一枪干掉虎王,到时候,这就算是完美结案。

但是,孟阳想的这一切,饶勇一点都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

饶勇眼里只有三名匪徒,那长期缉毒劳心费神而熬白的发髻在剃了寸头以后让脑袋上黑白相间闪闪发亮,此人携军人之勇,嗷就是一嗓子:“都别动,我他妈是警察!”

我他妈是警察。

这一嗓子喊出了一个男人的魂!

这一嗓子喊出了一个男人的气魄!

这一嗓子,喊的肝胆裂,鬓如霜!!